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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皩^D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9/12/30 16:26:59 來源:易學仕專升本網 閱讀量:2812

摘要: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皩^D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專轉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蘇教學〔2019〕10號  

各有關高校: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普通高校“專轉本”工作,引導高職院校深化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完善學生綜合考評制度,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今年我省繼續(xù)開展普通高?!皩^D本”自主招生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及條件

(一)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國家和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應屆畢業(yè)生,經所在學校推薦均可參加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

(二)報名條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2. 所學專業(yè)符合接收高校接收專業(yè)的要求;

3. 各科學習成績優(yōu)秀,核心課程學業(yè)考試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yè)排名前20%以內,無補考課程;

4. 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綜合素質優(yōu)良,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yè)排名前20%以內。

 

二、接收院校和接收專業(yè)

(一)普通高校“專轉本”自主招生接收院校為普通公辦高校。2020年確定南京曉莊學院、蘇州科技大學、常熟理工學院、鹽城工學院、淮陰工學院、徐州工程學院6所院校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二)根據各校申報情況,確定會計學等23個專業(yè)為接收專業(yè)。

 

三、選拔計劃和選拔方法

(一)2020年普通高校“專轉本”自主招生計劃安排950人。

(二)普通高校“專轉本”自主招生選拔工作在高職院校學生報名和推薦的基礎上,由接收院校采取專業(yè)理論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錄取。

 

四、推薦、報名和審核

(一)推薦名額。省教育廳按照接收專業(yè)計劃的1:1.5比例下達推薦名額,各推薦學校按照名額進行推薦。

(二)推薦程序。

1. 推薦學校公布通知,并將通知要求傳達到符合條件的每一個學生。學校應依據本通知精神,制定推薦工作實施細則。

2. 推薦學校在考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經班主任推薦,系部初審后上報學校,由學校審定推薦名單。學校要制定可量化指標進行綜合測評并排名,按排名順序等額推薦。如有學生中途放棄推薦機會,嚴格按排名依序遞補。

3. 學校確定推薦名單后,在校官網上公示五天,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上網公示。

4. 公示無異議的學生信息報送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和各接收院校。

(三)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本人所在院校報名,填寫推薦報名表(推薦報名表見附件3),該報名表須經考生本人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忌殞罂夹畔⒌恼鎸嵭院蜏蚀_性負責,如因考生本人填報及核對有誤而對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推薦表一式兩份并貼好照片,隨表另加附一張照片。報名時間為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8日,每名學生只能填報一所本科院校的相關專業(yè)及是否服從其它專業(yè)志愿。

(四)審核。推薦學校根據報名條件負責審核報名學生的資格,同時匯總報名學生信息。推薦學校于2020年1月16日前將學生推薦報名表(包含學生的附加照片)、推薦報名匯總表(須蓋學校公章)以及匯總信息庫(Excel電子表格)報送各接收院校。

在報名時,推薦考生仍可按規(guī)定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統(tǒng)一考試并填報相應志愿。

 

五、考試

(一)考試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組織考試,按照向社會公布的考試錄取章程進行選拔并承擔相應責任。接收院校于2020年1月3日前通過學校網站等載體向社會公布經省教育廳審核后的考試錄取章程,相關要求在考試錄取章程中明確告知。

(二)考試科目

專業(yè)理論考試與面試??荚噧热萦山邮赵盒T诳荚囦浫≌鲁讨泄肌?/span>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統(tǒng)一為2020年3月1日,考生于2月29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領取準考證,并繳納考試費。

(四)考試費標準

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每位考生報名費10元,考試費每科45元。

 

六、錄取

錄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負責,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本著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制定錄取辦法。各高校按考試累計總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于3月5日前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審核后確定錄取名單,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省教育考試院打印錄取名冊,學校發(fā)錄取通知書。

 

七、優(yōu)先錄取政策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yè)技能大賽,全國比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省級比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且獲得參加選拔資格的學生,接收院??稍谕葪l件下優(yōu)先錄取。學生獲獎證書和相關文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后報送各接收院校。

 

八、轉入和培養(yǎng)

(一)“專轉本”學生統(tǒng)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

(二)省教育廳對錄取結果進行審核和注冊,并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xù)。

(三)“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yè)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四)接收院校根據“專轉本”統(tǒng)一考試錄取和自主招生情況,統(tǒng)一編班,確定培養(yǎng)目標和培養(yǎng)要求,做到統(tǒng)一制定和實施教學計劃、統(tǒng)一組織教學、統(tǒng)一進行教學評價,確保人才培養(yǎng)質量。

 

九、學籍管理與就業(yè)

(一)“專轉本”學生,由推薦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學籍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出和接收手續(xù)。

(二)“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yè)和轉學。

(三)“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guī)定的,享受與轉入學校本科生同等待遇?!皩^D本”學生畢業(yè)證書內容要按照國家規(guī)定填寫。

(四)“專轉本”學生畢業(yè)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yè)生的就業(yè)政策執(zhí)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高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做好“專轉本”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充分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強化監(jiān)管和督查。

(二)制定周密方案。各有關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詳細的“專轉本”工作實施方案,做到標準明確、條件公開、程序規(guī)范、過程透明、手續(xù)完備。對于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各環(huán)節(jié)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要制定周密的預案,確保今年普通高?!皩^D本”自主招生工作順利開展。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有關高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陽光工程”。要堅持標準,嚴格選拔,堅決打擊考試、錄取中的各種不正之風。凡在組織報名、考試、錄取等過程中違反規(guī)定,一經查實,取消該校選拔或接收“專轉本”學生的資格,并對有關當事人予以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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